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9057.“以打还打”表如果理解力中的任何情感被消灭或伤害。这从“打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打”是指消灭或伤害理解力中的情感,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。在原文,“打”是用一个表示血淤或血污所造成的青肿的词来表达的;“血”在内义上是指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,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和亵渎了的真理(参看4735, 6978, 7317, 7326节)。因此,“打”是指被伤害或消灭的真理。在一些经文(启示录9:20; 11:6; 15:1, 6, 8; 16:21; 18:8; 以及耶利米书30:12, 14, 17;以西结书7:2; 撒迦利亚书 14:12-15;诗篇38:5)中,“打”或“灾”具有同样的含义;在路加福音(10:30-35),经上谈到一个人落在强盗手中,他们把他打了个半死;又谈到一个撒玛利亚人“包扎了他的伤处”,倒上油和酒,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,把他带到一个客栈。
理解圣言内义的人就能知道为何主说撒玛利亚人“包扎了伤处,倒上油和酒,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”。因为“撒玛利亚人”在内义上表示一个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人;“包扎伤处”表示当这种情感被伤害时,对它的医治;“倒上油和酒”表示引入爱之良善和信之良善;“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”表示用他自己的理解力来支持他。因此,这些话描述了对邻之仁,为了世人的利益以一种属世的方式,为了天上天使的利益以一种属灵的方式;在字义上是以一种属世的方式,在内义上是以一种属灵的方式。“撒玛利亚人”是指一个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人,原因是,在圣言中,“撒玛利亚人”表示这种情感。“油”表示爱之良善(参看886, 3728, 4582节);“酒”表示信之良善(1798, 6377节);“牲口”是指理解力(2761, 2762, 2781, 3217, 5321, 5741, 6125, 6401, 6534, 7024, 8146, 8148节)。主以这种方式说话;但很少有人明白;因为他们以为祂提及这类细节,只是为了编一个寓言故事。但在这种情况下,它们就不是来自神的话。来自神的话都含有诸如属于主、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在里面,并且在每个微小细节,或说一点一划上都是这样(参看9049e节)。
9128.“若太阳已经升起照到他”表如果他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清楚看到它,即看到正在进行的偷窃。这从“太阳升起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太阳升起”是指在光中被看到,因而是指它被清楚看到,在此是指良善或真理正被夺走,这由“偷”来表示(参看9125节)。“若太阳已经升起”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,是因为前一节所提到的“贼挖洞被抓”表示暗中夺走良善或真理,因而是指它没有被看到(9125节)。之所以说从“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被看到”,是因为这种行为是被内在人看到的。
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,故有必要说一说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看见是什么意思。一个人在自己里面看见他所思所愿,因而所言所行是良善还是邪恶,因而是真理还是虚假。除非他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看见,否则这是根本不可能的。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看见就从外在人里面的内在人的视觉看见。这就像肉眼的视觉;肉眼无法看到在它里面的东西,只能看到在它外面的东西。这就是一个人如何看到自己里面的良善和邪恶。然而,一个人对此可能比别人看得更清楚,有些人则根本看不见。看见它的,是那些已经从主获得信与仁的生命之人,因为这生命是内在生命,或内在人的生命。这些人凭着信而处于真理,凭着仁而处于良善,故能看见自己里面的邪恶和虚假;因为凭良善能看见邪恶,凭真理能看见虚假,但反过来不行。原因是,良善和真理在天堂和天堂的光中;而邪恶和虚假在地狱和地狱的黑暗中。由此明显可知,那些沉浸于邪恶,并由此沉浸于虚假的人不可能看见良善或真理,甚至连他们自己里面的邪恶和虚假都看不见。因此,他们也不可能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看见。
不过,要知道,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看见就是从主看见;因为视觉的情况和存在的一切事物是一样的。任何事物都不是凭自己存在,而是凭先于或高于自己之物存在,因而最终凭最初和至高者存在。最初和至高者就是主。凡明白这一点的人也能明白,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生命的一切皆来自主;由于信和仁构成一个人最真实的生命,所以仁的一切和信的一切皆来自主。一个被赐予比其他人更大的思维和觉知能力的人也能由此明白,主看见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,甚至最小的事物。然而,邪恶和虚假并非出自比它们自己更高的事物,而出自更低的事物。因此,他们并非出自主,而是出自世界;因为主在上,世界在下。因此,对那些沉浸于邪恶,并由此沉浸于虚假的人来说,内在人在上是关闭的,在下是敞开的。这就是为何他们以一种颠倒的方式来看待一切,即视世界为一切,视天堂为虚无。也正因如此,在天使看来,他们是颠倒的,脚朝上,头朝下。凡在地狱里的人都是这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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